市内四区申请廉租房降门槛
6月20日起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61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市民可提出申请
早报讯 市内四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要扩容了。记者昨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自本月20日开 始,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线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都将纳入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到所属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廉租房有三条件
通过这次调整,我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低保家庭扩大到了最低工资标准线以下的家庭,标志着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按照通知规定,6月20日开始市内四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2007年为61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家庭成员应具有市内四区非农业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应达到5年(含)以上。
10月起保障标准调整
10月1日起市内四区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将调整,保障面积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的租金标准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元。以三口之家为例,若这三口之家为无房户,那么,在保障标准调整之前,三口之家每月可以拿到的租赁住房补贴金为420元,调整后每月可以拿到的租赁住房补贴金为504元,增加了84元。 (记者 宋振涛)
家庭收入这样计算
家庭收入怎样计算?昨天,记者采访了市住房保障中心的有关人员,就市民关注的问题做了解读。
问:申请家庭的家庭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答:家庭收入指被调查人所有家庭成员在调查期以全部货币形式和实物形式得到的经常或固定的收入和一次性收入的总和,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出售财物和借贷收入。
问:目前我市廉租住房保障的轮候管理是怎样的?
答:廉租住房保障应坚持困难优先、轮候保障、公平公正的原则。
对已准予登记的家庭,应进行一定期限的轮候后方可实施保障。轮候时,应按年度分成几个轮候期。每个轮候期的时间应保持均等,并且大于从申请、审核到登记的规定时间。目前实行按季度轮候。 (记者 宋振涛)
3700户居民
住上廉租房
据悉,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是今年市政府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是市住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两改、两增、两低、一稳定”中“两增”中的“一增”,即增加廉租住房保障户数。
据市住房保障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翟玻介绍,我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自2002年开始实施,5年来,通过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的方式,共投入保障资金2000多万元,实施廉租住房保障3700余户,基本解决了市内四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住房问题。2007年开始,市政府加大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投入,计划年内投入廉租住房保障资金8000余万元。记者 宋振涛
咨询电话
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市南85841557;市北83838622;四方83721367;李沧87896999;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2654572。